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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13:58]省级报纸 全国性报纸刊登债权公告
登报办理电话:13811212117 13911345023
全国性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 声明 报纸:人民日报 工人日报 中国商报 工商时报 经济日报 证券报,
各类公告声明 债权公告 法院公告 企业公告 拍卖公告 遗失声明 解除公告 股东会公告等
本公司正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就申报债权、债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1、申报时间: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10月1日共计45日内。2、申报地点:胶州市杜村镇杜村工业园堡发傢俬工业(青岛)有限公司。3、联系人:蔡经理,联系电话:86620523。二、申报债权债务关系之范围:申报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与本公司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三、注意事项:申报人若在本公告写明的期限内未进行申报,则自2011年10月2日起,视为申报人自动放弃对于堡发傢俬工业(青岛)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进行追索、追偿的权利。
堡发傢俬工业(青岛)有限公司2011年8月18日
我司拟将进行股权变更,为了保障各界朋友、业务伙伴的权益,特此公告。请与我司有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登记确认,若超过登记期限,则视为放弃法律权利。为了避免遗漏,请及时来我司登记确认。
一、债权、债务范围:20××年××月××日-20××年××月××日之未结清之债权、债务。
二、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20××年××月××日-20××年××月××日)。
三、登记地点:××省××市××镇××村。
四、登记凭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债权、债务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CreditAssignment)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法律咨询:
债权转让一般是通知债务人就对债务人有约束力,我可以在原合同中约定债权转让必须经过受让人同意才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可不可以这样约定的?结果是本协议生效,但不具有对第三方对抗的效力吗?
律师解答:
可以这样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合同法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债权不同于物权,只要约定合法就是有效的,不存在对第三方的对抗效力。
相关法律知识:
一、债权转让的概念及特征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
×××××××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事务所作为××××有限公司破产案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即日起截至×××年×月××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申报表;
3、申报的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月×日××时,在××××(详细地址)召开。
经上级部门批准,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所持临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将划转甘肃省电力公司。凡涉及我公司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我公司办理债权债务核查登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不再承担任何经济和民事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永康路4号联系电话:09306242022传真:09306213145
临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公告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单位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将2009-2011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文件未送达人员,现以公告方式送达,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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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6192848 手机:13911345023 QQ号码:2524026688 252402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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