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规定
[2013-08-16 13:29]户外广告变更登记
受理条件:凡需改变户外广告发布期限、形式、数量、规格或者内容的。
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机构: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以发布地为准) 。
地 址:请参阅北京市工商局网站
电 话: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广告科 84082781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广告科 88087615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文分局商广科 67199032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宣武分局商广科 83975733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广告科 51069507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广告科 82692061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广告科 63442572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商广科 88793014-1355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商广科 69551104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商广科 69844997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商广科 89448855-8263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商广科 69747043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怀柔分局商广科 69622360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商广科 69243319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商广科 69364972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商广科 69042305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延庆分局商广科 69102563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商广科 69961179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燕山分局商广科 69344785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客站分局企监科 63345585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企监科 67872316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首都机场分局企监科6454284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七个工作日
申请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程序:
步骤一:领表:申请户外广告变更登记,可到发布地工商分局领取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申请表或在工商局网站下载表格。
步骤二:需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请使用A4纸,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变更发布期限
1、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
3、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采取拍卖、招标方式取得的,提交《户外广告设施特许经营权授予通知书》;
(2)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采取规划方式取得的,提交《查阅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告知书》;
4、原《户外广告登记证》。
(二)变更形式、规格
1、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申请表;
2、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户外广告样件;
4、原《户外广告登记证》。
(三)变更数量
1、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
3、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采取拍卖、招标方式取得的,提交《户外广告设施特许经营权授予通知书》;
(2)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采取规划方式取得的,提交《查阅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告知书》;
4、户外广告样件;
5、原《户外广告登记证》。
(四)变更广告内容
1、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样件(一式两份);
3、受委托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交与委托方签订的发布户外广告的委托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4、发布户外广告内容需提交的证明文件;
5、原《户外广告登记证》。
注:变更户外广告发布单位、户外广告发布地点及具体位置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申请人向原登记机关缴回《户外广告登记证》,重新申请户外广告登记。
步骤三:受理:接待人员在审核以上文件、证件齐备后,开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
步骤四: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人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开据的日期,携带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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