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 最初由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办,于1980年4月6日在北京创刊,原名《中国农民报》,是我国历史上第
一张面向全国农村发行的报纸,是
一份中央级、综合性大报。1985年,《中国农民报》更名为《农民日报》,邓小平同志欣然命笔题写了报名。1989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指示,农民日报社成建制划归农业部领导,作为全国性、综合性的中央级报纸,它继续履行党和政府指导全国农业和农村工作重要舆论工具的职能。
40多年来,《农民日报》作为党和政府指导全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舆论工具,始终如一地发挥政治优势,坚持党性原则,把政策宣传作为报纸的灵魂,在农村改革开放事业中,发挥了有力的政策指导作用。 40多年来,她始终如一地坚持替农民说话,帮农民致富,在农业和农村工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县乡领导及农民群众中享有盛名。
农民日报社属于中宣部等
部门指导,农业农村部直属司局级事业单位,是中央级综合性媒体机构。
《农民日报》为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法治评论工作,加强与读者、作者等交流互动,推动法治评论工作融合发展,现向社会各界征稿。
《农民日报》投稿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
2、定位相符领域热点问题,具有专业性。
3、新闻来源可信,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须为原创。
4、语言风格不限,可以严谨专业,也可以轻松活泼。
5、行文符合写作规范,层次清晰、条理分明、语言简洁,
6、收稿范围:
投稿范围:农业 食品 地方创收 公检法、工商税务、信访、消防以及个省市政府机关单位。
投稿邮箱:455692546@qq.con
版面介绍:中国以全国农民和农村工作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的综合性报纸。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办。1980年4月6日在北京创刊。原名《中国农民报》。初为周刊,1980年7月改周2刊,1983年 1月改周3刊。1985年1月改名《农民日报》,为周6刊(星期日休刊)。对开1张。在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地区设有代印点。主要发行到国内各地县、镇、乡;国外也有少量订户。日发行量40万份(1988)。办报宗旨是高举农村改革的旗帜,为八亿农民服务,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它着重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经常刊登"政策问答"和专论,具体、系统地讲解新的政策精神;经常发表典型报道和评论,支持农村专业户和乡镇企业等新事物的发展;编辑部每天收到农村来信、来稿近千件,设有"读者来信"专版,反映农民的呼声和要求,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时常就农村改革中的新问题组织讨论;通过"农业与科学"、"法制"、"农家生活"、"国外农村"等专栏,向农民提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报道勤劳致富的事例和经验,为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提供产供销信息。还为一些地区出专版,增进各地区的相互了解。报社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设20多个记者站,在农村工作部门聘有一批特约通讯员。与各省、市农民报社共同组成"中华全国农民报协会",与国内同行开展互助合作;与国外一些同行也建立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