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x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预案》已于2017年 1月 13 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管理人根据分配预案制定了《 淄博稳 昇 纺织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通报了债权人委员会。2017 年6月 4 日经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2016)鲁 0322 破 5-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xxxx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共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也是最后分配,本次分配将于2017 年 6 月 13 日开始实施,由本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分批汇入债权人的账户。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为人民币 11469424.39 元。参与分配的担保债权的债权总额为 16146387.36 元,分配总额为 10055273.51元;参与分配的职工债权总额为 831856.96 元,分配总额为 831856.96 元;参与分配的税务债权总额为 1071681.74元,分配总额为 5776.45元。
债权人应及时受领破产财产分配额,未受领的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本管理人将依法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xxxx限公司管理人
二 0 xx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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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书格式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事务所作为××××有限公司破产案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即日起截至×××年×月××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申报表;
3、申报的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月×日××时,在××××(详细地址)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