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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14:06]刊登债权债务公告范文-办理全国省级以上报纸公
我司拟将进行股权变更,为了保障各界朋友、业务伙伴的权益,特此公告。请与我司有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登记确认,若超过登记期限,则视为放弃法律权利。为了避免遗漏,请及时来我司登记确认。
一、债权、债务范围:20××年××月××日-20××年××月××日之未结清之债权、债务。
二、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20××年××月××日-20××年××月××日)。
三、登记地点:××省××市××镇××村。
四、登记凭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债权、债务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公告的内容
债权转让(CreditAssignment)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法律咨询:
债权转让一般是通知债务人就对债务人有约束力,我可以在原合同中约定债权转让必须经过受让人同意才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可不可以这样约定的?结果是本协议生效,但不具有对第三方对抗的效力吗?
律师解答:
可以这样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合同法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债权不同于物权,只要约定合法就是有效的,不存在对第三方的对抗效力。
相关法律知识:
一、债权转让的概念及特征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
安徽丰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资金缺乏,拟引进投资合作单位,将对安徽丰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转让等相关事宜,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告如下: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凡与安徽丰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含其法定代表人丰收个人涉及安徽丰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担保、借款,以及资金、账务往来关系的单位或者自然人,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天内,持有效债权、担保和付款往来等凭证至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安徽丰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的新公司及其股东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申报时间:2016年4月10日起至截止日
申报地点:安徽省青阳县木镇路安徽丰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办公室
电话:0566-4817088
联系电话:010-56192848 手机:13911345023 QQ号码:2524026688 252402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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