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证书的更改、补充与重发
在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验检疫证单后,报检人要求更改或补充内容的,应向原签发证书的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经检验检疫机构核实批准后,按规定予以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撤回擅自更改检验检疫内容,伪造或变更检验检疫证单属于违法行为。
(1)补充
检验检疫机构发出证单后,因交接、索赔、结汇等各种需要,或报检人要求补充检验项目,或发现该批货物的其他缺陷或产生缺陷的原因等,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些情况,检验检疫机构可在原证单的基础上酌情补充证单内容,对原证单的不充分或遗漏部分做进一步说明或评定。报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37613236检人需要补充证书内容时,应办理申请手续,填写《更改申请单》,并出具书面材料,说明要求补充的理由,经检验检疫机构核准后据实签发补充证单。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在补充证单上注明本证单据是X X X证单的补充证单字样(This is supplement of the certificate NO.X X X)补充证单与证单同时使用时有效。
(2)更改
在检验检疫证单签发后,报检人要求更改证单内容的,经审批同意后方办理更改手续。报检人申请更改证单时,应将原证单退回,填写《更改申请单》,书面说明更改原因及要求,并附有关函电等证明单据、品名、数(重)量、检验检疫结果、包装、发货人、收货人等重要项目更改后与合同信用证不符的,或者更改后与输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均不能更改。
(3)重发
申请人在领取检验检疫证单后,因故遗失或损坏应提供经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并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报纸上声明作废。经原发证的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批准后,方能重新补发证单。
《中国国门时报》登报挂失声明办理流程
1、下载登报挂失声明申请表
2、认真填写登报挂失声明表格、盖章、汇款
3、表格扫描件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4、报社出具登报受理回执单
5、刊登报纸 办理完成
注:报社收到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当天出具受理挂失回执单(挂失单位可凭此回执单,到所在地检验检疫局补办有关单证手续)
电话:010-56013613 、010-56192848
手机:138112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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